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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拆除公告(锡新综执案字〔2020〕第2007020313号)

发布时间:2025-04-01 10:19      来源:城市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     

  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强制拆除公告

  锡新综执案字〔2020〕第2007020313号

  当事人:同庆楼太湖餐饮无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XX

  住址(住所):无锡市经开区宝汇城*号

  经查明,你(单位)于2012年在新吴区新城中央公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638.92平方米(剩余602.78平方米,已拆除36.14平方米)违法建设的行为。本机关已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现予以公告。

  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锡新综执案字〔2020〕第2007020313号)

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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