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特种设备的公告

时间:2025-03-26 13:39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5-00586 生成日期 2025-03-26 公开日期 2025-03-26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高新区(新吴区)市场监管局
效力状况 有效 附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3.10项“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的规定,经我局核查,决定对7台特种设备进行公告停用、注销(详见附件),公示期15个工作日。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3.10项“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的规定,经我局核查,决定对7台特种设备进行公告停用、注销(详见附件),公示期15个工作日。

  相关使用单位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4月18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逾期将作注销处理,注销设备的原使用登记表、使用登记证等同时作废。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常坤,电话:0510-85230027。

  附件:2025年3月公告注销特种设备清单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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