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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32126/2025-00528 | 生成日期 | 2025-03-21 | 公开日期 | 2025-03-21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新吴区)市场监管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各有关处室,生产及销售单位: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强化对产品质量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同时促进我区产品质量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自通知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在新吴区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
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各有关处室,生产及销售单位: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强化对产品质量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同时促进我区产品质量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自通知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在新吴区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激发经济增长新动力,以消费升级和问题为导向,持续深入推进供给侧改革,抓好重点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督促生产企业及经营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监督检查的产品范围
新吴区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含互联网销售)的有关产品。
三、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单位
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法定技术检验机构对产品实物质量进行抽样检测;被委托检验机构提供准确检测数据、检验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分析报告;区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和分局根据相应工作内容及安排与检验机构共同参与抽样。
四、质量判定依据及后处理要求
产品质量检测判定依据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的质量明示。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据法律法规由质量与标准计量处统一安排整改并移交分局查处,查处情况由分局及时报送区质量与标准计量处进行汇总。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