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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32126/2025-00338 | 生成日期 | 2025-02-24 | 公开日期 | 2025-02-24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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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2025年度无锡市新吴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公开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办理婚姻及收养的登记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婚姻家庭问题辅导;负责婚姻登记档案立卷、归档、保管、使用、移交工作;负责婚姻登记信息数据的统计上报和信息化工作等。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无内设机构。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是扎实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搭建多层次、广覆盖、便捷化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形式活、参与高、效果好的婚姻家庭辅导活动。大力实施婚姻家庭幸福护航行动计划,扎实开展“离婚冷静期干预二期教育服务项目”,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和措施。探索婚前辅导教育、婚姻幸福成长、婚姻危机干预的多元化,全流程服务平台。
二是切实落实婚姻登记便民服务。根据省市民政主管部门《关于开展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提升婚姻登记为民、便民服务,在全省开展为期3年的集中补领婚姻登记服务项目,完成集中登记前在省内乡镇(街道)办理的婚姻登记补证工作,做到能补尽补。2025年加快人员配备、业务培训、设备采购、资源整合,统筹落实婚姻登记进社区服务。统筹资源,打造具有特色人文环境的景区结婚登记服务窗口,创设公园式室外颁证基地。
三是着力探索婚俗改革创新举措。积极参与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申报工作,增加区域优秀婚俗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三强三联基”行动和“新型婚育文化培育试点”工作,把婚俗改革和婚育新风送入社区基层。
第二部分 2025年度无锡市新吴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2025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75.0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54.5万元,减少23.74%。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75.0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75.0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4.5万元,减少23.74%。主要原因是较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婚姻登记管理专项经费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175.0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75.06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25.6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婚姻登记管理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7.23万元,减少27.3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调出;婚姻登记管理专项经费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4.9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保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69万元,减少25.3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调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4.4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58万元,减少11.1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调出。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合计175.06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75.0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5.06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合计175.0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47.76万元,占84.41%;
项目支出27.3万元,占15.59%;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5.0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4.5万元,减少23.74%。主要原因是较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婚姻登记管理专项经费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75.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4.5万元,减少23.74%。主要原因是较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婚姻登记管理专项经费减少。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110.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54万元,减少30.6%。主要原因是较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婚姻登记管理专项经费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0.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87万元,增长9.18%。主要原因是预算中养老保险基数由系统自动取数生成。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5.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44万元,增长9.28%。主要原因是预算中职业年金基数由系统自动取数生成。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4.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9万元,减少25.34%。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由系统自动生成,且较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调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2.9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9万元,减少15.04%。主要原因是较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调出。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8.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7万元,增长9.67%。主要原因是根据人员实际情况编制预算。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12.5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6万元,减少28.31%。主要原因是根据人员实际情况编制预算,且较2024年新职工人员减少,1人调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202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47.7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8.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5.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4.5万元,减少23.74%。主要原因是较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婚姻登记管理专项经费减少。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47.7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8.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无锡市新吴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无锡市新吴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新吴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8.96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3.66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采购服务支出5.3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175.06万元;本单位共1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7.3万元,占财政性资金(人员类和运转类中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