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无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时间:2025-01-02 14:01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索引号 014032126/2024-03031 生成日期 2025-01-02 公开日期 2025-01-02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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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无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当事人无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的情况下,于2024年9月4日14时40分将无锡新吴区旺庄派出所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输至年产150台设备-晶诚泰建设(新吴区梅里路以南、新荣路以西)进行处置,共1车次。属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于2024年12月4日作出警告并罚款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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