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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14032126/2023-04249 | 生成日期 | 2024-11-25 | 公开日期 | 2024-11-25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新吴区民政卫健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特困人员供养办事指南 |
办理条件:
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相关规定
保障标准:
自2024年7月1日起,我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1675元/月
申请材料:
1.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3.申请社会救助信用承诺书
4. 收入证明、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申请—户籍所在地社区事务工作站受理、调查—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
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30个工作日+7天公示。
办理地点: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窗口或所在地社区申请办理。
联系方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社会事务处 8189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