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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强制拆除公告(苏锡新城执强公〔2023〕320号)

发布时间:2024-06-13 14:24      来源:城市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     

  当事人:钱志刚   身份证号码:320283****74

  住址(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友南路20号梅荆花苑**号**室

  当事人:严希恬   身份证号码:320283****69

  住址(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梅荆花苑**号**室

  经查明,你于2022年下半年在新吴区凤鸣山庄7号别墅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25.87平方米违法建设的行为。本机关已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现予以公告。

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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