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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强制拆除公告(锡新综执强公〔2022〕51200062号)

发布时间:2024-06-13 14:20      来源:城市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     

  当事人:无锡空港大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千干                

  地  址:无锡市新区硕放通祥路2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685857145E

  经查明,你单位于2008年5月在新吴区硕放通祥路29号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811.34平方米违法建设的行为。本机关已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现予以公告。

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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