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3 14:18 来源:城市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当事人:邹黎 身份证号码:320202****29
住址(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墨文路139-1号时代上城D区**号**室
当事人:张大伟 身份证号码:320921****17
住址(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墨文路139-1号时代上城D区**号**室
经查明,你于2019年在新吴区天骄铭邸81号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17.67平方米违法建设的行为。本机关已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现予以公告。
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