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3 14:12 来源:城市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当事人:孟韩文 身份证号码:320222****4X
住址(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德先路10号信成花园**号**室
当事人:顾红清 身份证号码:320222****19
住址(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瑞景道201号华憬佳园**号**室
经查明,你于2021年在新吴区天骄铭邸72号进行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63.21平方米违法建设的行为。本机关已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现予以公告。
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13日